【导语】:长治市异地就医跨省住院支付比例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上下调了5个百分点,更多详情见正文。
长治市异地就医医疗报销一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执行参保地同等水平,同时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对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省内住院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跨省住院支付比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上下调5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同步下调。调整后的支付比例为:
1,在职职工三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83%,一级医疗机构86%;
2,退休人员三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88%,一级医疗机构90%;
3,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跨省住院支付比例统一为80%;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执行当前政策。
2、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人员
对省内和省外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和未备案自行外出的就医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下调15个百分点,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同步下调。调整后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住院支付比例为:
1,在职职工三级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73%,一级医疗机构76%;
2,退休人员三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8%,一级医疗机构80%;
3,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跨统筹区住院支付比例统一为70%;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执行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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