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需要。长治市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实行养犬登记制度。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应当办理养犬登记。 对不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长治市公安机关将对犬只予以没收,并根据情节对养犬人予以治安处罚。
需要。
长治养狗规定说明
一、长治市养犬重点管控区域
1、长治市市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的城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域。
2、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
3、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登记养犬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本区域有固定居住场所。
二、办理材料
1、个人养犬的,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或者暂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等住所证明材料
3)犬只的免疫证明和照片
2、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养犬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实行圈养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在公共写字楼、居民小区以外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治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狗证】获长治养犬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及违规养犬处罚,重点区域内禁止饲养犬类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