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2021年9月13日通知,上党区被认定为二类地区,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等。更多信息详见正文。
长治市月工资最低标准标准说明(20210913版)
根据2021年9月13日,长治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的通知,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沁源县、长子县为二类地区,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
拓展:长治市其他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
1、潞州区、襄垣县为一类地区,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8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8元;
2、平顺县、沁县、武乡县、壶关县、黎城县为三类地区,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2元。
附:全国平均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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