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长治婚假天数为30天。但具体情况,长治居民应咨询自身用人单位,以用人单位具体规定为准。更多信息详见正文。
长治婚假法律规定天数:30日
注: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请咨询自身用人单位,以用人单位具体规定为准。
拓展:《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二百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农业人口,村民委员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长治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长治市结婚登记材料,结婚登记地点,结婚登记办理地点及婚假/产假/陪产假天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