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若需要办理离婚的夫妻中有一方不是内地居民的话,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该携带哪些办理材料?长治本地宝整合了长治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长治市涉外离婚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
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的有效身份证; 2、香港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的《结婚证》2本; 5、长治居民的本人身份证; 6、长治居民的户口本; 7、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二张
澳门居民
1、 澳门居民的有效身份证; 2、澳门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的《结婚证》2本; 5、长治居民的本人身份证; 6、长治居民的户口本; 7、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二张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的有效身份证; 2、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的《结婚证》2本; 5、长治居民的本人身份证; 6、长治居民的户口本; 7、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二张
出国人员、华侨
1、华侨或出国人员提供中国护照; 2、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3、双方的《结婚证》2本; 4、长治居民的本人身份证; 6、长治居民的户口本; 7、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