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长治市休学复学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长治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1)休学
申请条件:学生由于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 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准予休学的,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由县级以上(含县)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填写《休学申请表》(一式二份)—经班主任同意、学校盖章——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所需提交材料: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住院手续等有关材料;其他特殊原因的有效证明材料
(2)复学
申请条件:休学期满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及时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复学。休学期满确需延长复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重新提出书面延长休学申请。复学时,学校视其学力能力和其监护人及其个人意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申请流程:持休学证明和医院康复证明,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审批——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所需提交材料:复学申请书、有关学生康复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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